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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粮食安全三大措施?
第一、通过财政保障性资金的稳定投入,充分发挥财政对粮食生产的促进和支持作用。利用财政资金加快农业基础水利设施、气象灾害预警设施建设,为粮食的规模化生产提供有利的外部基础,以降低粮食的耕种成本,减少种粮主体的资金投入负担。通过合理设置农药、化肥、现代化农用器械等生产要素的财政补贴价格,构建以环境友好、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粮食价格补贴体系,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为种粮主体采用现代化的粮食生产方式提供制度性激励,促进粮食生产从传统方式向集约化、智慧化转变。
第二、创新粮食产业的金融服务模式,加强金融行业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依托不断完善的粮食产业信贷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小额信贷、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对粮食生产的支持作用,加快形成以财政保障为主、以金融支持为辅的双重保障格局。
第三、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切实保护种粮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工作,形成以粮食安全为导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保障粮食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实施党政同责政策,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各地粮食的播种面积总体实现稳中有增;
第二,大力培育推广优良品种,达到粮食产量的增长;
第三,在极端灾害天气发生后,采取补种、田间管理等补救措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最后,提高最低收购价格,并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和力度,进而提升农民生产积极性。
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深入落实藏粮于地。
一是稳定粮食耕地面积,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坚守全国18亿亩耕地“红线”不可逾越。政府在工业化用地,城市化用地的问题上要起到调控的作用,严格保护农业耕地,防止出现各类建设用地侵占行为。
二是加大高标准粮田建设力度,夯实粮田高产稳产基础。
三是持续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通过深耕深松、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实现藏粮于地。
一靠责任落实。中央明确,今后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有责任保面积、保产量,主产区要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主销区要切实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产销平衡区要确保粮食基本自给。2022年粮食生产目标已经分解下达到各省区市人民政府。
中央农办主任 农业农村部部长 唐仁健: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实行党政同责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具体制定出台省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压实党委政府粮食安全责任。
唐仁健表示,二靠收益保障。今年将推动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力争做到政策保本、经营增效。政策上,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经营上,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提高种粮综合效益。让种粮农民不吃亏、有钱挣,尽可能多得利。
三靠基础支撑。关键是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在种子上,今年,要打好政策组合拳,抓好种业振兴行动落实落地。在耕地上,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粮食安全保障法是什么意思?
《粮食安全保障法》是《国家安全法》的配套法律,着力提高国家粮食安全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切实保障全国人民吃饭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经完成了政策研究、立法调研、起草论证、意见协调等部门起草阶段的相关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抓紧推进立法工作,共同推动这部法律尽早颁布实施。”
粮食安全条例法规?
经国利民,法是重器。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修规,是提升粮食安全治理效能的有效举措。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通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要加强对粮食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用法律利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在新冠肺炎疫情大考中,粮食安全的作用愈加凸显。近年来,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裕、供应充足、市场稳定,人均粮食占有量超世界平均水平,中国饭碗成色更足。但保障粮食安全仍然面临很多风险挑战,粮食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粮食供需结构性短缺问题更加突出,粮食质量安全状况堪忧,粮食产后损失浪费严重,等等。粮食安全是永恒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粮食生产。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要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经验积累,我国建立了一系列有关粮食生产、储备、流通以及产业发展的制度政策,各地也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也有关于粮食安全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粮食安全立法修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实现由政策治理向法律治理的转变。
目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经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立法条件日渐成熟。加速推进立法修规进程,用法治规范引领粮食安全,实现“有法可依”,可以让老百姓的饭碗端得更牢更稳更安心。
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粮食产业链条长,涵盖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消费各个环节,涉及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统计等多个部门,需要法律调整的利益关系较为复杂。这就要求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立法进程。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抓住时机,乘势而为,全力推动粮食领域立法修规进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到平时筑牢基础、急时应对有方,坚定走好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
中国是哪年立法禁止浪费粮食?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是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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